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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破产还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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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:

(一)人民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,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,并发出公告;

(二)成立清算组织;

(三)组织和解;

(四)确认债权清偿顺序;

(五)依法清偿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四条

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,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。释义引用统计

第四十五条

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,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。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,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,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第五十九条

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,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,享有表决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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